人工智能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基于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
刊于《理论界》年第2期
作者简介
王佳,男,年生,河北省石家庄人,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西方哲学;董孟,男,年生,河北廊坊人,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摘要
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认为,只有在生产力推动下产生自觉自愿的新式分工代替与私有制相关联的旧式分工,才可能克服人的片面发展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工智能是当下及未来科技和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牵引性技术,具备变革旧式分工实现新式分工的潜力。因此,选择以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为视角探讨强、弱人工智能蕴含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及各自局限性,并对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予以关切,从而不断彰显理论的时代价值。
一、马克思论社会分工与人的发展
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得以建构的基础性内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