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涛动宏观
年11月27日,笔者曾提出过一个观点(当时报告的标题为“商业银行如果设立理财子公司,则发展前景优于基金,否则以后也许只能做理财代销”),即商业银行如果不设立理财子公司,以后只能做代销。但代销实际上是零售或财富管理部门的事情,和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关系,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设立理财公司,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部将会面临逐步萎缩直至消亡的局面。
现在看来,这一判断可能已经成为现实。9月7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称从相关人士处获得消息“未设立理财公司的银行将无法再新增理财业务,即存量规模锁定、逐步消化”。这意味着中小银行(特别是非保本理财规模较低的银行)将会被限制开展理财业务,逐步被引导回归至信贷业务和本地业务。
实际上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就开始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中小银行持续压降间接投资业务、异地非标业务和地方金交所业务,这里面的背景可能是因为监管部门认为中小银行不具备开展理财业务和投资类业务的能力,正是因为投研能力跟不上、导致中小银行开展的这些业务本质上都被做成了类信贷业务,即监管部门认为正是这些非信贷类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让中小银行无法专心做主业。
事实上我们在之前的报告银行业理财手册(年版)中也提出“非保本理财规模低于亿元的银行获准设立理财公司的概率很低”。理由大致如下:
(一)监管部门在推动商业银行成立理财公司的同时,对于商业银行传统理财业务的监管会愈发严格(如银行理财与理财公司的销售端、投资端以及产品端均有明显差异),特别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后,银行体系内部开展理财业务的合规风险很值得